三、实施要求与管理措施
(一)明确职责。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要认真组织学校进行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班级新模式的培训。要明确构建班级新模式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行政班和教学班的职能、分工、衔接与沟通,明确行政班和教学班各自的组织形式和基本任务:行政班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单位,是开展班级活动的集体组织;行政班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班主任稳定的管理;行政班应成立班委、团支部,学生日常一般的集体活动应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班是选修课教学实施的组织形式,学校根据要求指派指导教师;教学班应设学科代表,并组成临时班委。
2.行政班班主任的职责。行政班班主任是为本班学生提供教育和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维持班级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安全;利用班会课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为学生搭建各种活动平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建立学生档案。行政班主任要加强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平等互助的意识,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坚持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班会课;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心理和精神状况,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家访;时常关注、了解班级中每个学生在教学班中的学习生活和思想表现等情况,做好每个学生的工作。
3.教学班指导教师的职责。教学班的管理工作应由任课教师即指导教师承担。指导教师的职责:一是教学指导,二是班级管理。指导教师一方面要配合行政班班主任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建立选课档案,负责该科目的学业评价(学分、成长记录等);另一方面要承担教学班的学风班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评价,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管理课堂秩序(如学生出勤、课堂纪律、课堂表现等)。指导教师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管理档案,并将学生在教学班学习、表现等情况及时与行政班班主任沟通交流并纳入学分管理,学段结束时将对学生的操行情况和成长记录与班主任沟通并交班主任留存。
(二)制定细则。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新课程理念和学校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构建本校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新型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制定行政班和教学班的常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要求和班主任及指导教师管理职责的相关细则,促进学校班级管理制度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组建班级。高一年级必修课基本上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学生的自习课、班会等必须在行政班进行。进入高二年级前,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学生选课和班级实际情况,对行政班进行调整。为了便于选课和走班,选修课的安排应相对集中,学生按所选课程模块组合成教学班进行教学。高中三年,行政班应基本保持稳定,教学班则在不同学段动态变化。学校应在教学班组成上整体把握,宏观调控,既要尽可能满足每个学生的选修需求,又要合理分配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