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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学科培训

  1.课程标准培训。组织普通高中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想、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实施建议和教学方式以及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的方法,使教师从课程改革中理解各学习领域的教育意义,力求在教育实践中体现出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

  2.新教材培训。组织普通高中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新教材,重点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新特点以及相关模块教学等,引导教师钻研新教材、理解把握新教材,努力提高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为教师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提供指导。

  3.教学专题培训。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基于教学问题解决、教学案例分析等教学情景下的专题培训。根据选修模块的特点,组织普通高中教师就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等专题进行培训,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知识结构,发展普通高中教师课程开发能力,促进教学方式和手段的变革,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六、培训规划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部署,在今后三年时间内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将分阶段、分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滚动推进。省教育厅统筹规划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工作,省、市(州)、县(区)、和学校分级组织实施。

  (一)全员网络远程培训。2010-2012年,每年暑期组织进行全省新课程高一年级任课教师和各市(州)、县(市区)教研员全员培训。2010年暑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高中新课程高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全员培训,2011-2012年暑期应主要依托国家级新课程网络研修平台和国家级专家团队通过网络远程研修方式进行,对新任教高一年级学科的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为10-12天,60-72课时,培训模块内容应主要为:学科课程标准、新课程有效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有效学习指导、教学评价等。培训工作由省上统一组织,市县校配合落实。要求达到国家级培训的标准,做到全员受训、全面培训。

  (二)省级学科专家团队建设与骨干教师培训。从2010年6月下旬开始,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省级学科专家团队建设与骨干教师培训,将每一所高中学校学科教研组长和省市(州)教研部门学科专职教研员作为受训对象,打造一支具有国家级水平的、能够有效支撑各市(州)县(区)和学校的跟进培训的学科专家团队,采取集中面授方式,每学科培训3-5天,按照国家级水平进行培训者培训。授课专家必须为国家课程标准组组长或核心成员、教材编写主编和接受国家级培训并在多个省区多次进行教师培训效果显著的一线优秀专家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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