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
(五)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其它原因引起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第五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标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淮北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审核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兼任审核领导小组组长(以下简称审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行发文成立),具体负责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的审核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审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凡属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确属本办法调整范围的变更,在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下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造价调整活动及当事人,应当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确定的条件
第八条 负责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建设内容、工艺技术方案、关键工艺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论证后确定,对由于建设条件变化等原因可能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当在工程设计阶段予以解决。所有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展招标前,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做好工程施工图纸的会审,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确保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必须完全满足施工要求;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作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办理建设工程控制价的备查手续,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第十条 凡属于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原因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必须出具《工程变更、造价调整审批表》。《工程变更、造价调整审批表》须经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工程变更、造价调整审批表》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以及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的意见,分析工程设计变更将会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影响,并做出综合评估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