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510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京安办发〔2010〕5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附件:
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市贯彻落实《通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通知》的各项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通知》精神宣贯落实到实处,从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上,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再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企业领导高度重视。
(二)各区、县建委对本辖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