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检查小组对我市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检查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0〕50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阶段抽查工作的通知》(皖清查组〔2010〕1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将对我市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检查,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省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掌握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二、精心组织,认真准备
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总结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一)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宣传发动等。
(二)强农惠农资金清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清理工作是否到位、清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了应清尽清,应查尽查。
(三)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对以前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到了及时整改到位,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或制定了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