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兰政发[201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兰州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兰州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10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中心带动、两翼起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及“打好六大战役、实现六个突破”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化企业改革重组,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认真落实《兰州市深化企业改革与加快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我市“出城入园”政策,整合工业资源,引进战略投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压力容器、机电阀门、民爆等行业的联合重组,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企业集团,重点推进兰州银行、兰州佛慈等企业的培育上市工作。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加快推进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研究出台集体企业改革政策,推动全市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委)。
(二)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体制改革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为重点,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试点,采取出租、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合作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全面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社会资本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继续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方面,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健全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技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出台《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的实施意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群,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