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城乡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相关制度,培育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理,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建立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以特色农副产品为主,开展现货中远期交易和现货要约交易、现货竞价交易等多种交易业务;依托成都农交所,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和林权等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做大做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网;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类企业股权融资市场,优化农业专业合作社股权结构,通过项目路演、项目推介等形式,开展以土地为载体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类企业股权融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成都农交所合作,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融资。
3.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制定促进我市金融中介服务业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会计、法律、评估、评级、咨询以及资格认证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从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力争到2012年,培育全国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和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总数达20家;在金融相关活动中引入公证机制,发挥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改善会计税务服务行业执业环境,增强会计税务服务功能,增加会计税务服务品种,力争到2012年,建立与现代金融管理和国际化战略相适应,能满足境内外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会计税务服务体系;依托我市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国际知名的金融培训、资格认证机构在我市开展高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人才教育基地。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整合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同时结合当前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城市的工作要求,将环保审批、处罚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帮助银行机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大力倡导绿色信贷,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通过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每年从中筛选一批守信用、有市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并优先推荐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实行“一对一”的对接辅导、信用培育。同时,整合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资源,形成支持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合力,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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