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7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政府金融办)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09〕24号)和《成都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2年)》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市经济与政务环境、金融市场环境、社会信用与金融法制环境,使全市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创新,金融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与金融实现良性互动发展。力争到2015年,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将成都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最优、金融集聚和辐射能力最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工作重点
(一)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1.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按照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完善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有效调整金融资源配置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客户结构,提高金融资源在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的配置效率,加快推进西部综合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及西部物流和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建设。
2.加快产业发展。瞄准西部第一和国内一流目标,大力发展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金融外包服务等新兴产业,精心打造“成都服务”品牌;大力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科技骨干企业,加快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产业高端化、高质化和高效化发展,为金融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积极推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持续增长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