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省政府对服务业统计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服务安徽加速崛起的重要举措,并作为省政府对省级各部门服务业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必须从大局出发,切实把教育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完整、可靠。同时,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为完成教育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条件。
各地在统计工作中,如有统计口径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财务处汪庆忠联系,电话(传真):0551-2831884;如有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与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已挂在安徽省服务业统计联网直报系统首页。
附件1.教育部门限额以上填报单位名录(略)
附件2.基层报表指标解释及表内审核关系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附件2:
基层报表指标解释及表内审核关系
一、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本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包括适用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报。教育部门现有13家单位(均为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填报此表。
(0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的年(期)末数填列。
(02)固定资产原价:指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执行2006年《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附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03)本期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期增加数填列。“固定资产折旧”:指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一般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为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确定的折旧率计算。
(04)营业收入: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