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宣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保局发[2010]7号)的安排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全局的《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并在全局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保密局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省局保密工作实际,增强《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及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把学习宣传《保密法》作为省局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促进各项保密法规的落实,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菠
成 员:边忠军、刘鸿博、冯云杰、杨茹民、杨振彦、张万泉、杨福星、李 娜、刘 伟、韩 威、毕建明、薄晓红、杨晓一、刘伟杰、李茂林、谈友强、郑广芬、张晓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边忠军
成 员:张晓春、杨佳来、李 蕾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局办公室负责。
三、主要工作步骤
根据省国家保密局的要求,全局《保密法》学习宣传活
动从7月20日开始,到10月10日告一段落。做到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全面、认真搞好学习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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