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形成自主创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重大创新活动的联动机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策划和凝练各类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力争市、县(区)形成合力联合推进,提高科技资源的集成度和使用效率。完善重大创新项目的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在资金、技术、土地、环境容量等重要资源配置上加强协调。探索建立自主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促进产业界、科技界、资本市场有机配合联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新兴产业的形成壮大。引导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的良性互动。
六、强化自主创新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自主创新意识。把自主创新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创新教育,使自主创新成为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重要发展理念。把自主创新列入市、县(区)党校的培训课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自主创新意识。积极推动自主创新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教育培养,使自主创新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领导,形成共同推动自主创新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解决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制订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制度,形成科技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健全和落实政策,促进企业成为创新资源投入主体。落实国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用足用好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政府科技经费支持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作为国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政府有关专项资金要注意引导带动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创新和创新资源投入的主体。
(四)完善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用担保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拓宽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促进社会资本机构整合、重组,形成一批骨干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建立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创新交易模式和运作机制,为具有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的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各类投融资平台和投资公司的作用,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