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
(海人计生[2010]40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韩美副市长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决定利用两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韩美副市长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有较地推动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决定利用2010年6月9日--2010年8月9日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法定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月活动。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省人口计生委2010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抓紧抓好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结扎和上吉尼环的落实。确保年终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服务月活动,全面提高全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积极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根据半年考核,我市目前库存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4543人,现将库存量分解给四个区人口计生局:秀英区1007人;龙华区1095人;琼山区1416人;美兰区1025人。
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具体对象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已婚已育的育龄妇女,应落实相应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即:城镇居民已生育一孩的应落实上环术;凡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的应落实结扎手术。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5日)
各区要开展广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目的、意义,努力营造广大育龄群众自愿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区人口计生局在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中,要对近年来生育的育龄妇女避孕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施行节育手术和采取药具避孕的夫妇进行一次随访,及时掌握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动态信息,敦促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