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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核定我院2010年新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成本审核,现就你院2010年招收学生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三年制专科: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文秘、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旅游)、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旅游英语(空乘)11个专业每生每年7300元;商务韩语、商务日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应用俄语5个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应用西班牙语、应用葡萄牙语每生每年8000元。五年制大专:商务英语前两年每生每年5000元、后三年每生每生7300元;商务日语、商务韩语前两年每生每年5000元、后三年每生每年7500元。三年制中专:石雕工艺、机械制造每生每年5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自考本科仍按原核定标准执行,每生每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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