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和“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剂型单列。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现行版 “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 的为准。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
| 包含的剂型
|
口服常释剂型
|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
缓释控释剂型
|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
口服液体剂
|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
|
丸剂
| 丸剂、滴丸
|
颗粒剂
|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
口服散剂
| 散剂、药粉、粉剂
|
外用散剂
|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
软膏剂
|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
贴剂
|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
外用液体剂
|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
|
硬膏剂
|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
凝胶剂
| 乳胶剂、凝胶剂
|
涂剂
|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
栓剂
|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
滴眼剂
| 滴眼剂、滴眼液
|
滴耳剂
| 滴耳剂、滴耳液
|
滴鼻剂
| 滴鼻剂、滴鼻液
|
吸入剂
|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
注射剂
|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