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省旅游局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省旅游局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工作方案
2010年9月6日
附件:
省旅游局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
推行公开承诺的工作方案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意见〉的通知》(赣创先发[2010]14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推动本单位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重点在深化“创业服务年”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