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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中博会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认真开展行业专项督查。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其中,江西煤监局负责对省属煤矿,省煤炭行办负责对全省中小煤矿、市县煤矿、乡镇煤矿,省安监局负责对全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及产品销售运输源头、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省消防总队负责对全省火情,省公安交警总队负责对全省道路交通,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对全省渡口、水上交通和道路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省重点办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省质监局负责对全省特种设备,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水库,省药监局负责对全省食品和药品,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学校,省国资委负责对省属企业,南昌铁路局负责对铁路交通,民航江西监管局负责对民航和机场分别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三、加强监管,严肃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整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煤矿和非煤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建设、烟花爆竹企业未列入省行业整顿保留名单企业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列为重中之重。

  2.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能源、工商、质检、监察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着力形成“政府领导、安办协调、部门跟进、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着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以及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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