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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信用社区、信用乡镇的通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信用社区、信用乡镇的通报
(十政办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信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涌现出了一批信用意识强、金融债务化解好的社区和乡镇。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市信用环境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郧西县春桥社区等13个社区“信用社区”称号,授予丹江口市蒿坪镇等61个乡镇“信用乡镇”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十堰市信用社区名单

  2、十堰市信用乡镇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十堰市“信用社区”名单

  一、郧西县:春桥社区、东方社区

  二、房 县:中西关社区、东关社区

  三、竹山县:大街社区、东门社区

  四、竹溪县:幸福社区、鼓楼社区

  五、丹江口市:均州路社区、金岗山社区、汉江社区、滨江社区、漫水桥社区

  附件2:
  十堰市“信用乡镇”名单

  一、丹江口市(12):蒿坪镇、石鼓镇、官山镇、浪河镇、土关垭镇、习家店镇、凉水河镇、六里坪镇、丁营镇、土台镇、盐池镇、均县镇

  二、房县(10个):中坝乡、榔口乡、九道乡、大木场镇、军店镇、红塔乡、白鹤乡、沙河乡、万峪河乡、化龙堰镇

  三、郧西县(5):夹河镇、土门镇、羊尾镇、河夹镇、安家乡

  四、郧县(11):五峰乡、鲍峡镇、白浪镇、南化塘镇、青山镇、青曲镇、茶店镇、白桑关镇、胡家营镇、大柳乡、安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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