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十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政发〔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6号)精神,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十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
2009年,全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目标确定为:累计贷款投放300亿元,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20亿元,信用投放总量合计420亿元,年末贷款余额增加80亿元,贷款余额突破300亿元,比上年增长34%,信贷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牢牢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快、重、准、实”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十堰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2008年央行新追加的1000亿元政策性银行贷款规模的份额;各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向总行、省分行争取更多的贷款份额;农村信用社要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拓展信贷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二、突出支持重点,满足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信贷需求
一是重点支持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优先满足企业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能扩张投资配套资金的需要。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和山地整理开发项目建设。支持东风汽车公司十堰基地以及地方整车生产、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山地整理项目开发。二是密切跟踪全市重大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个机场、两个码头、三条铁路、四条高速、五个电站、南水北调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围绕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建设纲要,加大对环保和节能减排产业的支持力度;四是重点服务以武当山为中心的旅游文化发展,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
三、突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对 “三农”的支持力度
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农业订单贷款,开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基地(协会)+农户+银行”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不断扩大对涉农经济的投入力度,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60%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确保涉农贷款和县域贷款增幅高于上年水平,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