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重点项目50个,年度计划投资61亿元。县市区根据各地情况安排重点项目计划,年度计划投资8亿元左右。
(四)着力推进1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抓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推进。2008年全市总投资5000万元的项目173个,计划总投资105亿元。其中,结转项目77个,计划总投资38亿元;拟新开工项目96个,计划投资67亿元。
(六)按照国家资金安排方向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总额达到13亿元以上,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符合上级要求。
(七)2009年全市策划亿元以上项目50个。
三、责任分工
(一)“项目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项目年”工作。
(二)市发改委为“项目年”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对投资运行和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测分析,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负责《丹江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上报、衔接;负责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核准申请报告》的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争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策划、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完善工作。
(三)市经委和各行业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各类工业项目计划的实施。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建委、交通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所属行业的各类项目计划实施。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园林局、房管局、供电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财政局等负责落实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市监察局负责项目推进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市统计局负责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的各类项目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年”活动领导小组,市长张嗣义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涂明安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程登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经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建委、交通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园林局、房管局、供电局、安全生产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统计局、公安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