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市财政局负责,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经管局、市林业局、市纠风办配合)。
2、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严格程序,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经管局、市物价局负责,市纠风办配合)。
3、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市农业局、市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4、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经管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配合)。
5、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的事件实行行政问责(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纠风办配合)。
(二)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1、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行政监督和行业监管(市监察局负责、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纠风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