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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十政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2008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省环保局核定,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较2007年下降1.00%,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7年下降8.66%,超额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授予房县等3个县(市)人民政府“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竹山县等3个县(市)人民政府“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胜单位”称号;授予郧西县等4个县、区人民政府“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合格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办公室等14个单位“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宣传部等27个单位“2007-200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钟燕等49名同志“2007-200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搏,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2007-200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名单
  3、2007-200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2007-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优秀单位

  房县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优胜单位

  竹山县人民政府
  郧县人民政府
  张湾区人民政府

  3、合格单位

  郧西县人民政府
  茅箭区人民政府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突出贡献单位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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