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追授耿高鹏同学“江苏省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苏教学〔2010〕1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耿高鹏同学生前系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电子0932班学生。2010年7月8日,他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年仅21岁。
耿高鹏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在广大学生中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耿高鹏同学用满腔热血直至宝贵生命诠释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追求和崇高精神,生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耿高鹏同学的先进事迹,省教育厅决定追授耿高鹏同学“江苏省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耿高鹏同学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学习他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富有理想、弘扬正气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耿高鹏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耿高鹏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把自己的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加强品德修养,不断提升人生境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