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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配合接访活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配合接访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为进一步整合信访工作力量,全面提高河南保险业信访处理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险纠纷类问题,维护行业稳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保险机构配合接访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合接访

  配合接访是指因信访工作需要,经河南保监局通知,有关保险机构指派相关人员到保监局或其他指定地点配合保监局共同接待来访群众。

  二、具体内容

  (一)人员安排:各公司应指定2名具有一定信访处理、客户服务或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本公司配合接访人员,配合接访人员应精通保险知识,了解公司情况,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二)时间规定:各公司配合接访人员应在接到配合接访通知30分钟内,到我局办公室或指定地点配合接访(具体时间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接访要求:配合接访人员要以细致耐心的态度,文明接访,热情接待,对信访群众不得推诿、敷衍,接访过程中不得与信访人发生争执,不得在处理信访事项中作风生硬、粗暴、激化矛盾。

  (四)处理时限:配合接访公司应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并向我局办公室提交处理情况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各公司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较好地处理了来信、来电、来访等工作,信访整体形势有所好转,但工作任务仍旧十分艰巨,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和表现也有所变化。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对信访处理的期望与要求越来越高,各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积极意义,认真做好配合接访及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公司要认真研究,按照要求确定本公司配合接访人员,于9月3日前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我局办公室。对配合接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保监局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监管谈话,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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