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业务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二》;
5、《资产负债表》;
6、《利润表》。
(以上各报表表样请详见辽宁保监局网站公告通知栏)
三、报送时间
保险中介监管报表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其电子版形式的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纸质版形式的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四、报送方式
各机构须按时将电子版报表发送至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电子邮箱(circshenyang@163.com),并将纸质版监管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或邮寄至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
五、报送要求
(一)各机构应严格按照报表模版格式认真、准确填写,不得对报表内容及报表名称进行任何更改,要认真核对同一报表内、各报表间统计数据的勾稽关系。
(二)各机构发送电子邮件时,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标明公司的全称和报表名称,如:XX公司X季度监管报表,对每次报表采取在一个EXCEL文件中使用多个工作表的形式进行报送,并在电子邮件中标明填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各机构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保险中介监管报表的填报工作,落实具体的填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填写《保险中介监管报表填报责任人、联系人备案表》(表样详见附件),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以后如出现工作调整,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报送变更情况。
(四)各机构要确保报送的时限,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对于出现问题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我局将依据《
保险法》、《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莉姝、梁志华
联系电话:024-22596036、22596590
传真号码:024-22596583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辽宁保监局中介处(邮编:110013)
特此通知。
附件:《保险中介监管报表填报部门及联系人备案表》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