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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3)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探索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科学论证、有序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整合。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业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积极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准备工作。主要工作目标: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推出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负责)

  (2)推广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负责)

  (3)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检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5.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办法,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证其正常运转。(市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6.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工作目标: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

  (2)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和落实绩效考核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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