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签发;
3.负责正面宣传气象灾害的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积极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避灾措施,提高市民的防御意识和能力。
(五)民政部门职责
1.负责对气象灾害的受灾范围、受灾人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并与气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救助预案,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救灾物资准备;
4.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助,负责救灾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协调恢复重建工作。
(六)水务部门职责
1.负责就防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水位与气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及时通报水情信息;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及时主动了解病、危、险山塘水库等防汛重点地的气象信息,做到重点监控和防范;
4.根据暴雨等气象灾害的落区和持续时间,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并联合发布由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3.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设施加强监控,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4.及时通报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
(八)公安部门职责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防范;
3.负责及时与气象部门通报气象灾害现场情况,为气象部门开展监测和预警提供保障。
(九)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对应急时的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路面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掌握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清除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的积雪、积水、积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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