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固原市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固原市中小学教师能力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弘扬“团结奋进,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勇攀高峰”的六盘山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使全市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认真实施固原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能力建设计划,结合全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达到以考促训、整体提高的目的,市委、政府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能力水平测试。为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突出以考促学习、以考促教学、以考促提高,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够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试基本原则
(一)水平考试原则。体现学科专业水平,突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掌握运用,高中教师考试相当于高考水平,初中教师考试相当于中考水平,小学教师考试相当于中师水平。
(二)激励性原则。成绩突出的教师在年度考核确定等次、职称聘评中给予倾斜,成绩较差的予以集中培训提高。
(三)学以致用原则。分学科按高中、初中、小学进行考试。高、初中原则上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小学按语、数、外、信息技术和艺术(音、体、美)五类科目进行考试,小学其他学科教师可任选相应科目参加考试。
(四)命题适合成人特点原则。
(五)应考尽考原则。
三、参加考试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对男性年满55周岁(195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满50周岁(1960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区)教育局同意,可以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