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仲裁委监测点:民生街(潍州路至四平路段)修路施工、巨龙纺织原厂房拆迁、城区部分路面维修时鼓风机扬起地面粉尘,造成施工扬尘;环卫路面清扫车清扫路面时扬尘过大;汽车尾气排放及周边建筑工地产生扬尘污染。
(三)市环保局监测点:环卫路面清扫产生较大扬尘;城区路面维修鼓风机扬起地面粉尘以及汽车尾气排放造成扬尘;监测点周围加州世纪尊品、唐宁府、帝景苑、盛世华廷、财富广场、文化广场、十甲花园、三官庙村等拆迁工地,虽实施了围挡,但未及时洒水保湿,产生施工扬尘。
(四)锦程中学监测点:北外环路建成通车后,大型运输车辆流量较大,未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造成交通扬尘;周边农田裸露地面较多,夏收夏种、秋收秋耕土壤飘尘较难控制;白浪河经济开发区段河道施工,产生施工扬尘。
(五)共达公司监测点:双羊新城、凤凰太阳城、葛家村等拆迁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龙泉街、凤凰大街、双羊街、郑营路、朝凤路、龙山路、凤山路、金山街等城区主次干道,未采取洒水保湿或洒水频次不够;城区道路采取干式清扫,造成二次扬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对于城区各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潍坊市2010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任务》及《潍坊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责任书》都作了明确要求,2010年城区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良好率在2009年基础上各提高5%,即良好天数各提高18天。各区、有关市属开发区要对照工作目标,努力找出差距与不足,制定详细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空气质量下滑幅度较大的检测点位,若完成年度改善目标,从现在开始平均每月良好天数要提高13天左右,任务非常艰巨。对此,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争取在有限时间内,迅速提高城区空气质量。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政府、有关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对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分析,狠抓责任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保统一监管职能,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各区、市属开发区开发区环保综合考核成绩。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区、有关市属开发区要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对监测数据要做到每天分析、每周通报,及时提出防治对策;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监测点周围两公里范围内污染源进行联合督查,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巡查制度,对所有工程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监督(除雨、雪和沙尘天气外,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