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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责任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责任,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全市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特作通知如下:

  一、城区空气质量现状

  据监测统计,今年1-7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10天,较去年同期下降10天。根据省环保厅通报,今年以来,我市城区空气二氧化硫改善率一直列全省第一,PM10(飘尘)改善率则列全省第十四名。飘尘成为影响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道路清扫等产生的扬尘。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具体情况是:

  (一)部分监测点位任务已完成或实现阶段性目标。潍城区管辖的潍坊商校、潍城区刘家园、潍城经济开发区中学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37天、26天和18天,已提前完成改善任务。奎文区管辖的鑫汇集团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较去年同期提高15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计年底可完成改善任务。

  (二)部分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寒亭区管辖的寒亭区环保局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较去年同期提高1天,奎文区管辖的市仲裁委监测点、奎文区与高新开发区共同管辖的市环保局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天、5天,按期完成全年改善任务的难度较大。

  (三)少数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寒亭区管辖的经济开发区锦程中学监测点、坊子区管辖的共达公司监测点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5天、51天,完成年度改善任务难度较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1-7月情况看,虽然各区、有关市属开发区都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任务分解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督查督导不及时等问题,工作进展与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尚有较大差距。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不明显或下降的5个监测点存在的具体问题是:

  (一)寒亭区环保局监测点:城区内幸福路改造、外贸公司、原二棉、原潍坊汽修厂、第三人民医院、友谊花苑、生态工业园、南平旺、吴官庄村等拆迁工地均未实施有效洒水、遮蔽措施;监测点周边民主街、友谊路、运河街路段车辆较多,洒水频次、强度不足;周边海龙、恒联、二热等企业工业废气污染源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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