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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做好水利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我市河流、水利工程较多,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搞好我市水利普查工作,根据鲁政发〔2010〕6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确定成立第一次水利普查潍坊市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凡在我市境内水利普查范围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落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并对在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第一次水利普查潍坊市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Ο一Ο年九月二日

  附件:
  第一次水利普查潍坊市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王献玲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赵刚毅 (市水利局局长)

  侯方武 (市统计局局长)

  刘跃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刘玉祥 (市委宣传部互联网文化发展管理处主任)

  王淮清 (市发改委副主任)

  田民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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