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邮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家邮政、其他寄递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0.市经信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1.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银行业、证券业、其他金融活动(典当、担保行业除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行业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2.市保险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保险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行业法人单位和个体户财务统计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单位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3.市建设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4.市规划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5.市市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6.市科技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7.市气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气象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18.市地震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地震服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全行业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各级地震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