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
二Ο一Ο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
1.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和抽样调查制度,开展业务培训,检查、评估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开展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的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和限额以下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分析、监测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
2.市农业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业以及技术推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全行业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3.市畜牧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畜牧服务业、兽医服务、其他畜牧服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全行业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4.市农机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其他农业服务和林业服务业(指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以及机械设备租赁中的农业机械租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5.市水利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管理业与农业服务业中的灌溉管理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6.市林业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服务业、自然保护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7.市海渔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服务、海洋服务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
8.市交通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运输代理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财务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