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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固政发〔201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7]144号)精神,从2007年以来,全市深入推进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紧紧围绕“健康教育有人教,四病防治有人包,农民身体有人检,环境卫生有人管”的目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干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改善了农村卫生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原州区卫生局等12个先进集体和鲁双秀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争创新的更大的业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借助健康宁夏全民行动,继续做好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为提高全市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全市农民健康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12个)
  原州区卫生局
  原州区教育局
  西吉县疾控中心
  西吉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隆德县山河乡卫生院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泾源县疾控中心
  泾源县泾河源镇中心卫生院
  彭阳县城阳乡人民政府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固原市卫生局
  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二、全市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6名)
  鲁双秀 原州区委宣传部
  张恭昌 原州区财政局
  海 雄 原州区彭堡镇卫生院
  单玉兰 西吉县卫生局
  杨 杰 西吉县妇幼保健所
  康晓明 西吉县火石寨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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