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报
(新政办发〔2010〕19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安排,2010年5月17日至31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组成四个组对七地州及九县(市)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6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七地州及九县(市)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106193.47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66412.804万元(公用经费21502.86万元、幼儿伙食补助44909.944万元),自治区资金39780.672万元(幼儿伙食补助22543.242万元、教师工资补助13214.08万元、教师“三金”补助4023.35万元)。
本次重点对2009年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各检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座谈、核对账目清单及查阅凭证等方法,同时参阅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抽查了解到,各地在加强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上有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推广。主要体现在:
(一)高度重视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把党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地将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推动和落实,相继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例如,阿勒泰地区2009年、2010年将学前“双语”教育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重大工作之一。喀什地区结合审计和工程检查情况,近期召开了“双语”幼儿园建设和保障经费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把抓好学前“双语”教育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确保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落到实处,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实惠。喀什地区疏勒县2009年将率先在南疆基本普及学前“双语”教育定为援疆工作为民办实事十大内容之一。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高度重视学前“双语”教育扶持政策的宣传,项目县(市)将其列入年度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形式,对学前“双语”教育管理人员、教师进行培训,让管理队伍掌握政策、熟悉政策。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利用家长会、“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举办幼儿园开放日邀请家长入园观摩,增强宣传效果,努力把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传达到每个家庭,使党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例如,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在深入农牧区和学校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学前“双语”教育保障经费政策,增强了政策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