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交叉检查组由各区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监察、工会参与(参加部门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安部门必须是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大队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
2. 检查组栏目中,排在最前的区县交通局为组长单位。
3. 各组要将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4. 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2个农村集镇、3个客运站、5条重点线路、2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交叉检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2:
市督查组安排表
组号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被检查市(州)
|
第一组
| 市交通局
|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 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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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 叙永县、古蔺县
|
第三组
| 市安监局
|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 纳溪区、合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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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牵头单位派1名局级领导任组长,参加单位至少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各部门要将检查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2. 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1个农村集镇、2个客运站、3条重点线路、1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督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3:
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