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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备注:

  1. 交叉检查组由各区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监察、工会参与(参加部门派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安部门必须是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大队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

  2. 检查组栏目中,排在最前的区县交通局为组长单位。

  3. 各组要将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4. 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2个农村集镇、3个客运站、5条重点线路、2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交叉检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2:
  市督查组安排表

组号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被检查市(州)

第一组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

第二组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叙永县、古蔺县

第三组

市安监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纳溪区、合江县



  备注:

  1. 牵头单位派1名局级领导任组长,参加单位至少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各部门要将检查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

  2. 对每个区县至少抽查1个农村集镇、2个客运站、3条重点线路、10台客运车辆和2个渡口码头(督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集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3:
  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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