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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迎检方案及具体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自“两基”迎检工作从组织上得到有效保障。

  (二)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本次“两基”迎国检的有利时机,总结本地区、部门的工作,提炼各自的工作特色及亮点,加大“两基”迎国检的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充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要继续增加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投入的各项指标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达到或超过国检标准。落实“两基”迎国检专项经费,认真研究本地区“两基”工作存在的问题,彻底加以整改落实。

  附件:
泸州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 领导组办公室(市迎检办)

  协调全市“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材料;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督察;制定下发开展“两基”迎检工作的具体意见等。承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二、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

  (一)牵头做好市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起草市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材料,抓好“两基”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市级档案资料建设。

  (二)督促各区县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抓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工作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掌握2007-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工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掌握了解“普九”化债情况;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的发放。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地教育经费的检查。

  (四)督促指导各区县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降低大班额比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教育专项建设工程,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标准。了解掌握全市学校设备设施及图书配备情况,督促各区县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配备不足、陈旧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现行标准的基本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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