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关于2010年《工资基金支付手册》年中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按照工作安排,工资福利处将于8月16日开始对2010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以下简称《工资手册》)使用情况进行年中审核,请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准备,组织直属单位按照预定时间审核《工资手册》。
一、各主管部门职责
1、及时通知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提供直属单位名单;
3、提供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最新编制文件;
4、统一接收直属单位最新的2009版工资数据,在工资软件“审批工资”界面中,检查直属单位有无应批未批的工资数据,并尽快督促其进行审批;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数据到工资福利处。
5、组织直属单位按照预定时间到工资福利处审核工资手册(详见附件3)。
二、各单位所需准备工作
1、准确填写2010年度《工资手册》中7月份在职工资和离退休费支付记录(临时用工人数及工资额须单独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2、按最新编制文件核准本单位人事工资管理软件中的单位名称、编制数等基本信息,以及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工资、离退休费等各项信息;
3、各单位审核《工资手册》时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1)本单位最新的编制文件;
(2)2010年度《工资手册》;
(3)人事工资管理2009版软件的最新数据,并须填报2010年7月份工资基金记录(详见附件2);
(4)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7月份发放记录(由2009版工资软件输出)。月发放记录需与工资手册互相对应,具体步骤详见软件说明;
(5)延退人员的延退审批手续。
(6)人社、财政部门审批盖章的《省直事业单位提高收入水平增资审批表》。
4、本通知所涉及资料电子版均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hrss.gov.cn)或电子邮箱g22959186@163.com中下载(密码:22959186)。
附件:1、2010年《工资手册》年中审核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