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税务机关以政府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税收保障信息交换平台,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国税、地税机关:
(一)发改部门应及时提供每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每年三月底前,提供当年重点项目立项信息;
(二)每月终了后10日内,工业主管部门提供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赋码信息;工商部门提供经营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等信息;
(三)每月终了后20日内,建设部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信息;物价部门提供行政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调整情况(专题通报地税机关);统计部门提供国内生产总值分行业数据,分行业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总产值、利润率、工业增加率,重点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分行业分注册类型提供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增加值等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统计资料信息;
(四)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规划部门提供建设项目规划信息;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信息以及矿产资源使用证书发放、变更、注销和矿产资源交易的信息;房产管理部门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发放信息;交通、水利部门提供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信息;交通部门提供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信息(专题通报地税机关);公安部门提供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科技部门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专利技术转让信息;知识产权部门提供转让专利权的企业、个人名单信息;商务部门提供外国企业或者外籍个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信息;
(五)每半年度终了后20日内,民政部门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教育部门提供新成立的各类办学机构的审批信息;卫生部门提供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变更登记、注销信息;
(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兼并、划转、转让、改组改制后20天内提供相关信息;
(七)建设部门于工程承揽、中标合同签定后20日内提供工程项目合同备案信息;
(八)文体部门于大型营业性演出、商业性体育比赛或者其他重要文化体育活动前及时提供活动的相关信息(专题通报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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