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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23、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力争完成2.5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抓好111个村的整村推进启动和实施工作,认真筛选开发项目,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扶贫贷款,用好小额贴息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小型产业项目;办好保康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继续实施扶贫搬迁工程,提高对搬迁户补贴标准,争取每年解决300户,确保搬一户脱贫一户。对革命老区建设实行倾斜支持,切实解决老区贫困村的突出困难。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动员市直部门驻点帮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工作整体合力。

  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24、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落实中央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方针,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规划和基础建设。市级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新增回乡创业和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工伤残返乡基金等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设施建设,争取立项12个,改造中低产田14.5万亩。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为龙头企业融资4亿元以上。树立项目兴市理念,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和争取力度,力争今年争取省以上支农项目资金超过25亿元。严格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采取“一折通”、“一卡通”等形式,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油菜)、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对农村低保、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搭车收费和负担反弹。

  26、优化金融支农服务。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帐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涉农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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