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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市2009年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大力加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在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广城镇社区、行政村和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重点检查各立档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确保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该单位历史变化、重要活动的文件材料纳入归档范围,并延长其保管期限。同时,各县(市)区抓紧在两年内尽快完成农村各立档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2、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和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基层档案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3、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检查指导和验收监管力度。

  4、加强民生档案建设。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对民生档案产生的单位、内容、数量进行摸底登记和调查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民生档案业务规范,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奠定基础。

  四、加强档案馆主体建设。

  1、大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按照“丰富馆藏、优化结构、体现特色、培育精品”的要求,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档案资源建设。一是加大到期应进馆档案的依法接收力度。特别是将反映立档单位机构职能、历史变迁、重大活动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纳入接收内容。二是及时接收和整合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民生档案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相关民生档案提前接收进馆。三是加大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对散存于社会的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门类和载体(包括实物)的档案资料进行调查摸底,理清征集线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征集活动。四是尽快组织力量,安排专人,进行照片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全市今年要新增馆藏档案5万卷(件)以上,其中市档案馆进馆不少于1万卷(件),各县(市)区档案局(馆)争取进馆5000卷(件)以上。

  2、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继续推进电子档案查询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档案利用服务的现代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改善利用条件,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场所的作用;加强档案信息网站建设,打造开放档案资料远程利用服务和档案宣传的新平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基地功能,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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