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今年省政府、市政府已分别将“农家书屋”建设列为2009年全省、全市“十件实事”之一。为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全省在2008年全面铺开,‘十一五’期间全省计划建成6000家,覆盖各市、州、县行政区域内25%的行政村,到2015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解2009年目标任务如下:
2009年,全市新建成规范化的“农家书屋”550个。襄城区共建型书屋18个,自建型书屋7个;樊城区共建型书屋12个,自建型书屋5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建型书屋5个,自建型书屋2个;襄阳区共建型书屋50个,自建型书屋50个;枣阳市共建型书屋60个,自建型书屋40个;老河口市共建型书屋33个,自建型书屋13个;谷城县共建型书屋40个,自建型书屋30个;保康县共建型书屋34个,自建型书屋14个;南漳县共建型书屋36个,自建型书屋20个;宜城市共建型书屋29个,自建型书屋11个。
二、建设标准
1、书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书架(柜)4个以上,书桌和座椅4套以上,电视机、影碟机各一部,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电脑;
3、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10-20种左右;
4、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上墙;
5、每个书屋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要按每个共建型“农家书屋”不少于5000元标准安排建设经费,并于2009年5月底以前落实到位。自建型“农家书屋”经费投入20000元,由各地动员社会力量,利用援建、捐助、帮扶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共建型和自建型农家书屋均应于2009年11月底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