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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社区、传销人员聚集地、车站、广场等地张贴宣传画,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资料,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销危害性的典型案例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识别能力,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对传销活动进行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重点区域防范,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务求摧毁传销网络;要加强整治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着重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

  (四)以防为主,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对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定期清查重点区域,走访当地居民,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打击传销监管网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汇集记录在案,及时掌握动态,交换信息。要充分发挥110报警电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从中梳理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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