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林 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学明兼任。
(一)领导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研究决定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和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打击传销重点工作。
(二)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组研究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起草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上报材料;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1、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投诉、市场巡查发现线索,及时集中组织打击以产品为载体的传销活动,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组织实施的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并依法处理为传销活动出租房屋、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加强打传信息系统建设,及时采集录入打传信息。
2、公安部门负责集中组织打击无产品载体的传销活动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加强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3、民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外地流入的参与传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申请救助者,实施救助。
4、综治部门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5、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受骗参与传销师生的解救工作,组织全市院校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工作。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禁止传销条例》,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及时报道打击传销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财政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8、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行政监察对象,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