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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分析、报送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十三)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所属部门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 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办理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监察、人事、编办、财政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二)秘书二科

  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机关事务、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城市建设及城市供热供气、环境保护、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统计、国土资源(土地)人民武装、人防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三)秘书三科

  办理发展改革(含物价)、重点工程、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爱国卫生、招商、两区开发、三产、邮政通信、信访、公安司法、消防、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

  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四)秘书四科

  办理工业经济、劳动保障、劳动竞赛、国土资源(矿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五)秘书五科

  办理教体、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外事、文物旅游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六)秘书六科

  办理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农科教结合、民政老龄、防汛抗旱、动物防疫、森林防火、交通治超保畅、供销社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市长信箱的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七)秘书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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