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各委厅局、各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协调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统一刻制、颁发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的印章。

  (十一)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