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意见(试行)
(襄发[2009]6号)
为切实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市科学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通过政府资助、奖励、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和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引进和自主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简称“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在国外或国内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二)属于国外或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三)在引领我市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纺织、新能源与节能控制、生物与医药化工、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医疗卫生、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
(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跨国公司及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其他与本款所列相当者,且属于本市产业发展和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二、扶持政策
(一)对引进的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扶持政策
1、创业资助。经论证、审批,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投资新办企业注册后1个月,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级科技经费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待企业赢利后收回。
2、风投与担保。经论证、审批,从事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的,根据其项目层次和投资需求,由市级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支持;由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给予150-300万元的贷款资金担保。
3、场地和住房优惠。市政府给创业投资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其中,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经论证、审批,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政府分别给予不低于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