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培训;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换届工作的指导;严格选人用人有关政策要求,严格入党标准和程序。
宣传部门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协助做好基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对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开展舆论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政法、综治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平安建设之中;做好相关群众来信来访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地查处涉农案件;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要加强农村廉政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开展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提供生动的廉政教材。
农业、农经等部门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筹推进;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牵头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受理和查处有关农民负担的信访上访和举报案(事)件。
发改委负责新农村和农业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尤其要加强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工程建设“四制”、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和稽查。
财政部门指导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支农惠农和“以钱养事”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加强对化解乡镇债务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审计部门要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涉农资金审计,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管理;加大对政府在农村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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