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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3、创新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形式。要注重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要针对农村特点,编写通俗易懂的简易教材读本;积极采取主题教育、形势报告会、上党课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站、村级党员活动室、新农民培训等载体的作用;利用组织生活会、重大节日活动等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运用视频、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乡镇机关、进基层站所、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为载体,推动反腐倡廉文艺作品下农村;重视发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4、健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乡镇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对需要决策和处理的事项,要经过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投入和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要全面落实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积极推行村务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凡是农村改路、改水、改电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邀请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有关人员参加听证。

  5、完善农村资金、资源和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八项制度”,即:产权界定制度、产权登记、报告和年检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评估制度、处置制度、保值增值制度、审计制度和监督问责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转让,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通过市场评估确定价格,必须通过乡镇集体资产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方式进行,切实防止和认真查处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开展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清理乡镇银行账户、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清理各类资产、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等“五项清理”,着力抓好“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取。规范农民直接补贴对象的评议、审核等程序,完善“一卡通”发放形式,保证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完善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限额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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