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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襄办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

  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

  为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两新”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两新”组织大量涌现,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的领域。近年来,市委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切实抓在手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来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工作力量薄弱、覆盖率不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特别是规模以下“两新”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党员教育管理,依然是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认识,着力在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发挥党组织作用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按照“一个目标”、“两个健全”、“三个实现”的要求开展工作。“一个目标”是指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以“科学发展,和谐共赢”为目标,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党组织和业主、员工之间互促互进,实现党组织和“两新”组织科学发展、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两个健全”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三个实现”即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经济组织和2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有党员,党组织组建率65%的目标;实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上、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100%,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合理的目标;实现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挥作用好、各方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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