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
(市民政局 2009年4月13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大社会捐助和救济力度,努力实现率先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为宗旨,以满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工作格局,积极创新慈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募捐和社会救助活动,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3至5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人民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体系。市、县两级在2009年完成“慈善超市”建设,各乡镇(街道)在2010年完成;力争到2012年,市、县两级冠名慈善救助基金达1亿元,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达到6元,市、县两级建成慈善工作网站。
二、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工作机制
(一)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慈善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建设,积极扶持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企业创建慈善组织,探索推广非公募慈善基金会,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
(二)创新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各级慈善组织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襄樊民营经济发达、区域文化资源深厚等有利因素,不断拓宽慈善基金募集渠道。继续开展“送温暖”、“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组织较大规模的款物捐赠、拍卖等公益性活动。推广“慈善超市”这一救助平台,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筹集慈善资金。要主动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接受、分发国内外慈善捐赠款物,资助和创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扶贫助困、安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等救助活动,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